和顺县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特别是在案件执行中,既充分照顾当事人的情绪价值,更是坚持将兑现胜诉权益落到实处。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帮助当事人恢复生产生活,做到“一帮到底”,这何尝不是执行情怀的具象化。
近期,和顺县法院在执行一起因交通肇事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中,被执行人苑某原本家境一般,没有积蓄,又因获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刚刚出狱不久。
在接到案件后,和顺县法院执行局及时向当事人送达执行手续,并了解到当事人出狱后没有工作,身无分文,连生活都有困难,但其有意在本村附近的某洗煤厂找份工作,以解生活的燃眉之急,还可以履行应缴纳的罚金。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看到了当事人履行罚金的迫切意愿,又关注到其因生活所迫的现实困境,于是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协助当事人寻求就业机会,并经多次上门沟通协调,洗煤厂负责人同意录用苑某。
因当事人银行账户及微信均被法院冻结,日常生活受到影响,希望与洗煤厂协商支取部分工资先解决罚金案件以保障日常生活,法院随即与洗煤厂负责人再次沟通,对方最终同意让当事人预支部分工资用于处理法院案件。至此,在法院积极作为和洗煤厂配合下,罚金案件得以顺利执行。
本案中,和顺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主动融入当事人的工作生活,急其所需,解其所难,既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困境,又推动了案件执行。执行局一名干警说道,“尽管在案件办理之外我们付出了额外心血,但看到当事人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我深感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