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精神和最高检“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年”要求,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顺县检察院党组精心组织、高位推动全院员额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评议范围覆盖普通犯罪、职务犯罪、重大犯罪、经济犯罪等多个刑事检察业务条线,检察长带队组织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旁听案件庭审、进行现场评议,形成“观摩-评议-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近日,按照活动安排,该院对梁某某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进行了听庭评议。
精心准备,聚焦实战砺精兵
本案系和顺县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成功追诉关联洗钱犯罪的典型案例。为确保出庭效果,承办检察官在庭前围绕受贿罪与洗钱罪的构成要件、证据链条、法律适用及量刑建议等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制定了详尽的出庭预案。同时,针对本案犯罪事实较多、证据材料复杂、资金流转隐蔽等特点,承办检察官突破传统举证模式,在全面审查、精心梳理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制作了清晰直观、重点突出的PPT示证材料,对主体身份证据、受贿事实时序与关系图、言词证据核心摘要、涉案财物流转路径等进行可视化展示,为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规范履职,庭审现场显担当
庭审现场,公诉人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履行公诉职责。在法庭调查阶段,通过多媒体示证,直观展示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掩饰、隐瞒部分受贿款来源及性质,同时构成洗钱犯罪的完整证据体系。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与辩护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论辩,展现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应变能力。特别是在法庭教育阶段,公诉人立足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剖析了犯罪根源与社会危害,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集中评议,互学互鉴共提升
庭审结束后,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东帅组织召开听庭评议会,参与旁听的检察官及助理结合自身思考,围绕法律文书质量、出庭仪态、讯问技巧、举证策略、答辩应对、法治教育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议。大家既充分肯定了承办检察官庭前准备充分、举证形式新颖、指控犯罪有力、法治教育到位等优点,也坦诚地提出了强化对涉案财物审查并依法提出处置意见等方面的建议。现场讨论气氛热烈,起到了交流思想、分享经验、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刘东帅在总结时指出,此次将听庭评议与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相结合,是提升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具体举措,活动不仅检验了承办检察官的公诉能力,也为全体办案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观摩机会,要常态化开展此类出庭评议活动,将其作为岗位练兵的重要平台;要持续强化对职务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的审查和指控能力,不断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质量;要善于总结提炼优秀出庭经验,推动全院出庭公诉工作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发展。(鹿健)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