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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法院:奔赴千里,只为一场“双赢”的执行

时间:2025-11-12 16:09:31 来源: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规范涉企执行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既要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更需兼顾困难企业生存发展需求。近日,洪洞县法院执行局通过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以高效协调实现双方权益平衡,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动能。

——基本案情

洪洞县法院依法判令潍坊某轮胎公司向山西某焦化公司支付18万元案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山西某焦化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但未发现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瓶颈。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涉及国有资产保护,洪洞县法院决定派遣执行干警赴潍坊某轮胎公司所在地开展线下实地核查,精准掌握企业实际经营及资产状况。

——现场核实 异地执行

经现场核实,被执行人因环保问题已停产多年,账户确无资金流转,其主要资产仅为仓库内积压的一批轮胎及一辆工程车辆。面对被执行人已无现金履行能力的客观情况,若机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仅周期较长,且资产变现价值可能不理想,难以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同时也将给困境企业带来更大压力。

基于此,洪洞县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简单就现有资产进行处置,而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线下协商,一方面向潍坊某轮胎公司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山西某焦化公司说明被执行人停产困境,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共赢”。

最终,在法院协调下,双方同意以被执行人所有的部分轮胎及工程车折抵部分债务,并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本案的执行,是洪洞县法院规范涉企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比例原则,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对因经营暂时困难无力履行的企业,注重通过和解、以资抵债等灵活方式盘活资产,努力在兑现债权人胜诉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周海)

编辑:程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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