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30日上午,武乡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到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进行了旁听。本案是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至山西君略(武乡)律师事务所和山西奉平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刑事辩护案。
活动中,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进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庭审中,旁听人员重点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庭前准备、庭审纪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辩护技巧等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了庭审旁听质量监督卡。从整个庭审效果来看,辩护律师准备充分、思路清晰,应变能力强、能准确把握案情,辩论得当,切实维护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尽到了法律援助律师应尽的责任。尤其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律师发言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具有说服力。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与主审法官、公诉人等案件相关人员对法律援助律师的庭审表现进行了交流评估。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旨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的有效监督。
下一步,武乡县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并结合案件回访、案件评查等工作,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武乡县打造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贡献力量。(孟佳)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