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夏县公安局庙前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牲畜致他人花椒树损害矛盾纠纷。
10月14日,该所接到辖区群众李某(76岁,庙前镇人)报警称:在庙前镇某村地里,现与人发生争执,需要帮助。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当日16时许,水某(69岁,庙前镇人)家的羊群闯入李某地块,啃食了李某种植的花椒树。李某发现后扣留了水某的四只羊,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矛盾一度激化。
该所民警及时介入,先稳定双方情绪,随后将双方分开了解具体情况,并通过实地勘察,确认了羊群造成花椒树损害的事实。鉴于纠纷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调解基础,民警从情理法的角度对纠纷进行深入剖析:一方面,向水某明确其作为饲养人,负有妥善管理牲畜、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指出李某采取扣留牲畜的方式维权虽情有可原,但并非最优选择。经过民警连日耐心的沟通协调和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逐渐消除对立情绪,最终,水某同意赔偿李某损失1000元,水某也对李某扣留牲畜的行为表示不再追究,双方达成和解。(闫文斌)
编辑:程峰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