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洞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王洪忠依托“类案+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原告王某是被告某药材公司员工,该公司在发展阶段,向原告王某等多名员工借款,并出具了借据。后因经营不善,导致借款及利息不能按期偿还。原告王某为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向本院提起诉讼。起诉后,双方对借款及利息约定认可,但被告苦于经营不善,暂无钱偿还。
案件分给承办法官后,法官通过类案检索发现该药材公司在该院有多起类似案件,详细了解了其他案件的审理过程,遂决定该案应以调解的方式进行审理。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依托“类案引路”机制,援引同类案件裁判文书进行释法说理,以此明晰法理、厘清责任。鉴于该案涉及群众利益,为从根本上“定分止争”,法官法理情并用,引导被告药材公司从情理角度认识问题实质,主动化解潜在社会风险。多轮协商与深入释法说理,被告最终同意调解方案,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承办法官王洪忠表示,“类案+调解”机制是一种双赢选择:它既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缩短了审理期限,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也为小微企业纾困减负、平稳过渡提供了有力支持,为优化洪洞县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周海)
编辑:茹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