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法青年遇上平遥古城:一场研学普法的“双向奔赴”
当政法青年遇上平遥古城:一场研学普法的“双向奔赴”
2025年盛夏,平遥古城迎来了一群特殊的“研学客”——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三下乡”实践团队。他们以研学为桥、以普法为核,在文物保护专家郝新喜的陪同讲解下,用法律视角解读文化遗产,用青春力量传播法治知识,在红色传承、非遗保护、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的现场,书写了一段研学普法与古城文化“双向奔赴”的生动故事。
红色传承:让法治精神成为“活教材”
“这枚公章见证了平遥抗日民主政府的法治实践,当年颁布的《减租减息条例》,不仅是根据地法治建设的雏形,更蕴含着现代民事立法中公平原则的早期实践。”在平遥县抗日民主政府纪念馆,讲解员的话让团员青年们驻足沉思。
团旗下,同学们将红色法治精神融入宣誓,更计划在此建立“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团队成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原理分析:“这些战时条例虽属特别法范畴,但立法程序中的群众参与机制,对现代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仍有借鉴意义。我们想把革命先辈的法治智慧,转化为现代普法的鲜活案例,让参观者在红色故事中读懂法治初心。”指导老师郝晓花感慨:“红色不是历史的尘埃,而是能照亮现实的普法火炬,从抗日民主政权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到当代‘枫桥经验’,法治精神始终在传承中发展。”
非遗保护:用法律思维破解传承难题
寿圣寺的“寻宝记”藏着非遗传承的密码。郝新喜让同学们对比寺内壁画与平遥推光漆器的图案,启发大家:“保护非遗不仅要守住老技艺,更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明确传承边界,用知识产权法构建保护体系。”
在毛鸿瀚故居,晋商“住有所规”的特色让同学们联想到“非遗+民宿”模式:“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范非遗元素的使用,比如将推光漆器纹样用于民宿装饰时,需明确授权范围;把晋商故事编进民宿导览词时,要区分事实陈述与独创性表达,既保护文化又丰富体验。”青年学子们还针对非遗传承人老龄化问题,提出“非遗传承与继承法衔接”的建议,为非遗传承找到“守正创新”的法律平衡点。
乡村振兴:让文化遗产“说”法治故事
水磨头村古戏台前,台楣上“应润候”的题刻引人深思。郝新喜讲述着应润庙的往事——北宋时因祷雨灵验获朝廷敕封,成为地方官吏德政与民众期盼的见证。
“这不仅是历史遗迹,更是研究古代基层治理与现代法治衔接的活素材。”同学们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分析:“古代官吏因‘祷雨政绩’受认可,与现代‘法治考核’虽形式不同,但都体现了对民生责任的重视。”他们计划编写《乡村法治文化读本》,把古戏台调解纠纷的民俗传统、晋商乡约中的诚信规范等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邻关系、合同履行等条款对照解读,让村民在文化认同中理解法治精神。
文旅融合:让古城成为“流动普法课堂”
日升昌票号博物馆内,“大学生实践基地”挂牌仪式简洁而郑重。郝新喜说:“晋商‘汇通天下’的契约精神,与现代金融法治理念一脉相承,票号的‘密押制度’堪称早期金融监管的雏形。”
同学们以此为灵感,设计“票号契约文化+现代金融法治”研学课程:解读票号原始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保证规则,分析“合股经营”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股东权利规范,让游客在参观中看懂“古商法”与今法的关联。在东湖老醋坊,他们围绕“地理标志保护”展开讨论,详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平遥牛肉”“山西老陈醋”等地理标志的特殊保护规则;在冠云牛肉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生产流程中的质量控制要求,政法学子让古城的每一处文旅资源,都成为普法的“生动教材”。
“平遥的魅力,在于它能让每一个走近的人都成为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学院团委副书记陈豪杰的话,道出了这场实践的深意。政法青年用专业法律知识激活古城文化中的法治基因,古城则用千年底蕴为法学实践提供鲜活样本——这场“双向奔赴”,让法治精神在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也让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知行合一、普法惠民”的育人理念落地生根。
(杨智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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