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宁县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大宁县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三周年。《反有组织犯罪法》历经三载,持续发挥着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效能。
大宁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扫黑办等成员单位以各种形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当天,大宁县府前广场横幅飘扬,群众热情高涨,气氛热烈而欢快,一场由县委政法委、县国安办组织的宣传活动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活动现场布置的热闹而庄重,各种宣传元素巧妙地展示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主题。
大宁县政法委、县扫黑办在活动现场设置了扫黑除恶宣传点,宣传展板介绍了常态化扫黑除恶的六个亮点等内容。一摞摞《反有组织犯罪法》单行本、宣传彩页、手提袋、抽纸在桌上整齐的摆放着,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打击重点、举报方式,鼓励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单行本和宣传彩页,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的进一步了解。
全县各乡镇和县成员单位因地制宜多形式推进,多渠道发力,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采取集中和分散宣传相结合,面对面宣传,一对一交流,在村(社区)单位门前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滚动、流动宣传车同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播放电子滚动屏35条(处)、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单行本及宣传彩页3000余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三周年再次掀起学习宣传的高潮。(周海)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