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在矿区成功举行
阳泉市“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在矿区成功举行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7月9日,由阳泉市妇联、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联合主办,矿区妇联承办的阳泉市“巾帼普法乡村行”示范活动,在矿区平潭街街道西河村举行。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李丽新出席活动并讲话。矿区区委副书记王德珍致辞。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活动,市级巾帼普法宣讲队、矿区有关单位、各县(区)妇联、妇女群众代表60余人参加活动。
李丽新在讲话中强调,举办“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要通过这些活动,潜移默化、点滴沁润,不断提高妇女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一是高点站位,增强“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的责任感,真正实现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二是细处着眼,突出宣传的全面性、受众的广泛性、形式的多样性、成效的延展性,构建妇女、家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大格局,更好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是部门协同,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凝聚合力,协同推进,让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阳泉市“巾帼普法乡村行”以一个丰富、精彩的引子,开启了农村妇女群众持续性、深入性学法懂法用法,助力法治乡村建设和全面乡村振兴的实践之路。(李书江)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