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检妇联动进校园,与“萌新”家长共话家庭教育
平遥:检妇联动进校园,与“萌新”家长共话家庭教育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未觉三夏尽,时序已新秋。新学期伊始,为持续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增强家长的法治意识,助力幼儿园小朋友健康成长,9月1日下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妇联在县第二幼儿园为200余幼儿园新生家长开展“开学第一课”家庭教育宣讲活动。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利梅,县妇联兼职副主席王清梅,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胡丽君,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梅姐·护蕾”未检团队检察干警、县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李雅等参加活动。
活动中,王利梅专委从孩子童年健康成长以及父母言传身教带给孩子的重要影响出发,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涉案特点,分析幼儿园阶段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及家庭监护缺失对孩子造成的危害,围绕如何“依法带娃”提出建议,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升监护能力,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提升自护能力,帮助孩子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李雅以“预防性侵,守护花开”为主题,以案释法,就如何针对3-4岁年龄段小朋友开展预防性侵教育以及儿童遭遇性侵如何自护等问题与家长们进行了交流,给家长们上了一堂预防性侵害法治课,引导在座家长认识了解重视对孩子的性教育,有效预防性侵害。
王清梅老师以网络热词“鸡娃”为切入点,分析当前家长内卷行为给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指导家长们学习如何科学带娃。胡丽君老师结合自己多年从业经验,从家长保持情绪稳定,给孩子树立榜样意识,如何教会孩子从小创造爱、保持爱,从小培养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等方面对家长们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活动中,家长们认真聆听,用心感悟,表示此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收获颇丰,为他们今后更好教育引导孩子指明了方向,特别是预防性侵害知识,让他们深刻意识到对孩子性教育的重要性,知道了如何去教育引导孩子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希望今后能举办更多这样的活动。
下一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与相关部门单位强化协作,不断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做实做好“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学生及家长的法治观念,为法治校园建设持续贡献检察力量。(李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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