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州区司法局:立“文明”之规 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
潞州区司法局:立“文明”之规 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推动《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6月30日上午,长治市潞州区司法局深入辖区内潞才社区开展“立‘文明’之规 为文明城市创建助力——《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两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讲解《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引导居民共同参与到活动中来,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切实认识到文明行为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让《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时,还为群众发放了《宪法》《民法典进社区》、禁毒、防范打击养老诈骗等宣传材料2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潞州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立足司法行政部门本职工作,加大对《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以《条例》规范自身行为,提升全体市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为文明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郭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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