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潞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开展五一节前交通安全检查活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 大队民辅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和“问题”驾驶员驾车。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4月30日上午,长治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登科一行人深入潞城交警大队调研指导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在大队二楼会议室,张登科传达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大队长冯宗保关于文明交通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的汇报。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五一前夕,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宣传活动,提前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夯实根基。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当前气候特点,针对驾驶员易出现 “疲乏困倦”、注意力分散、情绪焦躁等问题,深入剖析 “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着重强调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引导货运企业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在 “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暨“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筑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汾西公安交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4 月 29日,汾西公安交警走进县第二中学,开展以 “4.30”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增强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让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的主阵地,4月24日,潞城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辅警走进圆梦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面对面宣讲、互动交流、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学员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酒驾醉驾、超速超员、随意变更车道、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大家在学好驾驶技能的同时要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春耕季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7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走到田间地头与当地农民群众拉家常,面对面的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当前春耕农忙时节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农村道路常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向农民群众介绍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不要“图方便”和“不在乎”的侥幸心理和出行陋习,在日常出行过程中,有意无意之间加深对交通安全常识的印象,潜移默化中将交通安全知识灌输到每一位群众心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做到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五一”假期临近,公众踏青赏花、短途郊游等出行需求持续旺盛。连日来,汾西公安交管组织车管、宣传民警辅警深入客运企业,开启节前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宣传”模式,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4月27日上午,长子县南陈镇综治中心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镇政府广场开展“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周边200余名群众参与。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等醒目标语横幅、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电动自行车安全指南》等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交通法规。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全力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潞城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护学岗”工作,实行“定点守护+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提升校园周边见警率、管事率,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工作中,大队组织民辅警立足辖区学校周边道路通行情况实际,针对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的情况,对校园周边车辆进行管控、分流,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引导学生安全有序通过路口,对校园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为增强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文明驾驶素养,潞城交警大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四为记9至11分驾驶员开展教育培活动,旨在消除部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促使违法记分的驾驶员整体提升遵法、守法意识。 培训中,车管所民辅警积极向记分驾驶员广泛宣传“交管12123”手机APP的功能和应用,采取指导注册申领、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将“交管12123”APP如何注册使用及可办理的相关业务向现场群众进行了宣讲,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
作为货物运输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但有的驾驶人,却意识不到车厢载人的危险性,贪图一时方便,认为“有地可站,能上就上”,看似便捷的“顺路搭乘”,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4 月23 日上午 11 时46分许,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辅警在省道 326 线(长安线)5 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 D9***L 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不仅载货还拉了一名人员,并且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辅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五一”小长假临近,为切实加强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22日,潞城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会上,潞城车管所所长赵军庭通报了绿新能源科技、宁城运输、诚鑫汇商贸、安盛达运输等13家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存在的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违法记录较多的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大娘,骑电动车一定要慢点,过路口的时候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大爷,老两口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记得把头盔戴起来”;“大哥,电动三轮车可以上户了,咱们车有牌人有证才能安全出行……”在沁县册村镇集市上,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忙的不亦乐乎,他们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本地方言一会儿招呼骑电动车的大娘,一会儿叮嘱相伴出行的老两口,一会儿又向骑电动三轮车的大哥宣讲上户流程。 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23日,沁县交警大队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为载体,走进辖区农村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开心逛集市的同时把平安带回家。
喝酒可以,但不能酒后开车,没有驾驶证可以,但不能无证驾车。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受过处罚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过,然而有些人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痛”, 以身试法再次选择了酒后驾驶。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们如同往常一样,在辖区内进行着日常的巡逻任务,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秩序。当巡逻至鹿谷街外环十字路口时,一阵异常的轰鸣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做好夜间事故预防工作,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0日晚,潞城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对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2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中国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讲解了辖区交通事故案例,向企业职工多角度、多方位地介绍了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警示大家从“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严守法律法规防线,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遵章守纪驾驶,摒弃交通陋习,争当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4月20日17时34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潞州区府后西街长治市第二中学后门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击道路中心护栏后逃逸。交警三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同时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肇事车辆及嫌疑人。
错误的认知、侥幸的心理,许多违法驾驶人就是这么落网的。交警反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做好2025年“五一”劳动节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4月21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辅警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开展节前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结合“一盔一带”,重点讲解乘车系安全带和驾乘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潞城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开展五一节前交通安全检查活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 大队民辅警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动态监控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严禁“病车”上路和“问题”驾驶员驾车。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4月30日上午,长治市政府副秘书长张登科一行人深入潞城交警大队调研指导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在大队二楼会议室,张登科传达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听取了大队长冯宗保关于文明交通品质提升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的汇报。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加强货运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五一前夕,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宣传活动,提前为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夯实根基。 活动中,宣传民警结合当前气候特点,针对驾驶员易出现 “疲乏困倦”、注意力分散、情绪焦躁等问题,深入剖析 “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着重强调规范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性,引导货运企业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在 “4.30”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暨“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之际,为全面提升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筑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汾西公安交警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4 月 29日,汾西公安交警走进县第二中学,开展以 “4.30” 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进一步增强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让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的主阵地,4月24日,潞城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辅警走进圆梦驾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活动中,民辅警通过面对面宣讲、互动交流、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向学员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酒驾醉驾、超速超员、随意变更车道、疲劳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大家在学好驾驶技能的同时要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提升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春耕季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7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农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走到田间地头与当地农民群众拉家常,面对面的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认真听取农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并根据当前春耕农忙时节的实际情况,重点针对农村道路常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向农民群众介绍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农村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不要“图方便”和“不在乎”的侥幸心理和出行陋习,在日常出行过程中,有意无意之间加深对交通安全常识的印象,潜移默化中将交通安全知识灌输到每一位群众心中,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做到珍爱生命,文明出行。
“五一”假期临近,公众踏青赏花、短途郊游等出行需求持续旺盛。连日来,汾西公安交管组织车管、宣传民警辅警深入客运企业,开启节前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宣传”模式,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出行环境,4月27日上午,长子县南陈镇综治中心联合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在镇政府广场开展“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主题宣传活动,吸引周边200余名群众参与。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文明交通 平安出行”等醒目标语横幅、发放《交通安全知识手册》《电动自行车安全指南》等宣传资料,向群众普及交通法规。
山西新闻网法治频道讯 为全力保障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潞城交警大队持续开展“护学岗”工作,实行“定点守护+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提升校园周边见警率、管事率,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工作中,大队组织民辅警立足辖区学校周边道路通行情况实际,针对学生上学、放学人流量大、车流量大的情况,对校园周边车辆进行管控、分流,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避让,引导学生安全有序通过路口,对校园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为增强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文明驾驶素养,潞城交警大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四为记9至11分驾驶员开展教育培活动,旨在消除部分驾驶员的侥幸心理,促使违法记分的驾驶员整体提升遵法、守法意识。 培训中,车管所民辅警积极向记分驾驶员广泛宣传“交管12123”手机APP的功能和应用,采取指导注册申领、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将“交管12123”APP如何注册使用及可办理的相关业务向现场群众进行了宣讲,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
作为货物运输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但有的驾驶人,却意识不到车厢载人的危险性,贪图一时方便,认为“有地可站,能上就上”,看似便捷的“顺路搭乘”,实则是将生命置于危险边缘。 4 月23 日上午 11 时46分许,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辅警在省道 326 线(长安线)5 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 D9***L 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不仅载货还拉了一名人员,并且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辅警立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五一”小长假临近,为切实加强重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22日,潞城交警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高风险运输企业进行约谈。 会上,潞城车管所所长赵军庭通报了绿新能源科技、宁城运输、诚鑫汇商贸、安盛达运输等13家高、中风险运输企业存在的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人违法记录较多的交通安全隐患情况。
“大娘,骑电动车一定要慢点,过路口的时候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大爷,老两口出行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记得把头盔戴起来”;“大哥,电动三轮车可以上户了,咱们车有牌人有证才能安全出行……”在沁县册村镇集市上,交警大队宣传民警忙的不亦乐乎,他们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本地方言一会儿招呼骑电动车的大娘,一会儿叮嘱相伴出行的老两口,一会儿又向骑电动三轮车的大哥宣讲上户流程。 为切实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23日,沁县交警大队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为载体,走进辖区农村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群众在开心逛集市的同时把平安带回家。
喝酒可以,但不能酒后开车,没有驾驶证可以,但不能无证驾车。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受过处罚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过,然而有些人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痛”, 以身试法再次选择了酒后驾驶。
近日,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的民警们如同往常一样,在辖区内进行着日常的巡逻任务,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秩序。当巡逻至鹿谷街外环十字路口时,一阵异常的轰鸣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做好夜间事故预防工作,为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0日晚,潞城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现对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企业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4月22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中国移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方式,讲解了辖区交通事故案例,向企业职工多角度、多方位地介绍了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系好安全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警示大家从“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汲取教训,时刻严守法律法规防线,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遵章守纪驾驶,摒弃交通陋习,争当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4月20日17时34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潞州区府后西街长治市第二中学后门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击道路中心护栏后逃逸。交警三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处置,清理事故现场,恢复交通秩序,同时展开调查,迅速锁定肇事车辆及嫌疑人。
错误的认知、侥幸的心理,许多违法驾驶人就是这么落网的。交警反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为做好2025年“五一”劳动节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4月21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辅警深入辖区主要街道开展节前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宣传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的方式,向群众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结合“一盔一带”,重点讲解乘车系安全带和驾乘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耐心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错误的认知,侥幸的心理,许多“醉猫”就是这么落网的。潞城交警反复强调,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醉驾轻则违法,重则入刑,类似的案例层出不穷,但仍有“勇士”以身试法。
4月15日晚23时19分许,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牛寺中队民警在沁州中路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醉驾检查。期间,执勤民警使用酒检棒对车牌号为晋D91***号车辆驾驶人进行初检时,酒检棒提示驾驶人卫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民警立即对卫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不断增强驾校学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文明意识,全面提高准驾驶人整体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18日,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三元驾校开展“新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助力学员安全“起步”。 活动中,宣传民警针对春季安全行车特点,普及安全行车和文明驾驶常识,向学员讲解如何规范驾驶、初学阶段以及驾驶证实习期间应注意事项,通过分析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让大家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提示在日常出行中做到骑行戴好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坚决杜绝闯红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学员把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有效结合起来,把交通安全观念体现到每一个操作动作中,真正练好过硬的驾驶本领,形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为确保辖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平稳有序,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汾西公安交警坚持站好“护学岗”,为中小学生安全上下学保驾护航。 在上下学高峰期,民辅警们早早等候在校园门口,有序指引车辆、行人安全通过;提醒家长、学生不扎堆、不在校门口聚集;劝导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家长、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引导学生上下学时要走人行横道,不能追逐打闹,做到文明上下学,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潞城交警持续开展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提高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4月16日上午,沁县交警大队民警走进制衣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25年4月15日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4月15日上午,汾西公安交警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同县公安局等国保、网安、治安、禁毒、反诈、办公室等民警一起,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沁县交警大队携手县团委工作人员走进沁县红旗小学,以交通安全课的形式普及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出行常识,讲解预防道路交通风险的方法措施,为同学们的出行提供安全保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期间,宣传民警以图文并茂的PPT课件为依托,从认识交通标志、如何正确参与交通活动、一盔一带以及如何规避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四个方面,为同学们讲解了一场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交通安全知识课。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管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潞城交警大队全力推进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致力于从源头上消除一批重点车辆安全隐患。4月15日,潞城交警大队农村执法小分队在日常执勤执法时,成功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为有效防范化解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持续维护全区交通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潞城交警大队结合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全力出击,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4月10日晚上20时39分许,店上中队民辅警在石侯线1公里处开展酒驾整治工作,发现一车辆异常后上前询问,驾驶人庄某某捂着口鼻,说话含糊不清,身上伴有淡淡酒味,随即,执勤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